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0125:好评
跟随时间的节拍 早一步又晚一步 计划来的心态 来到的心态 之所以改变了行程 是不想错过沿途的风景 当地的人 你口中的美食 本应属于我们的城市 还会再来么 因为爱 才成全
蔡雅柔:好评
位置好,小孩非常喜欢,海景房就是房间窗户固定的这点不够好。
傻宝贝儿1983:好评
酒店离海边非常的近,可以在酒店换好泳衣直接去海边,订了两间高级林景大床房,性价比很高,还给免费升级了一间林景套房,酒店的设施挺老的,早餐还可以。